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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宿介紹 About us
在幽靜的庭院裡,淺嘗咖啡一杯,欣賞嬌豔的花朵與綠意盎然的有機農場,漫步於花叢小徑、池畔,享受靜謐、清幽的氛圍。若愛好運動的朋友,也可以參加免費的養生課程、自發氣功及太極拳教學。
「方家民宿」採原木設計,乾淨、舒適的房間,讓你享有居家般的放鬆心情。鄰近海洋公園、南濱公園、鯉魚池及兆豐農場等旅遊景點,是您旅遊最佳的落腳處。
【貼心服務】
※ 附精緻中式美味早餐。
※ 提供茶包、咖啡包、礦泉水。
※ 提供第四台有線頻道電視。
※ 提供烤肉場地。
※ 提供有線/無線網路(須自行準備筆電)。
※ 提供腳踏車,暢遊附近景點做踏青兼運動與探索之旅。
※ 提供花蓮近郊各著名美食,可供旅客用餐選擇。
※ 提供養生課程,自發氣功及太極拳免費教學服務。
※ 提供優良之租車公司、賞鯨船、泛舟公司等,為旅客全方位服務。
※ 代售海洋公園門票服務。
※ 庭院露天休閒區、假山流泉瀑布、小魚池、花園涼庭、民宿收藏品、農具、山地文物品展覽。探索之旅。
※ 方家民宿僅鄰花蓮海洋公園、遠來飯店、理想渡假村、南濱公園、鯉魚潭...等,均在十公里內,兆豐農場約二十六公里。
※ 另有其他優惠方案,歡迎來電詢問
訂房詢問專線: 0926-133-316 →→→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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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 型 價 格 房間型態平 日
(週日~周四)假 日
(週五、周六)春 節
(依政府公告為主,詳洽民宿主人)住宿人數二人套房1,800 元2,100 元3,000 元2 人四人套房3,000 元3,500 元5,000 元4 人紅瓦屋4,000 元5,600 元8,000 元4 人
※ 進房時間:當日下午3點以後入住
※ 退房時間:上午11點前至櫃檯辦理退房
※ 另有其他優惠方案,歡情來電詢問,謝謝
【房內設施】 ※ 附贈中式早餐
※ 分離式冷氣
※ 液晶電視
※ 獨立衛浴
※ 盥洗用具、吹風機
※ Wi-Fi 無線網路
※ 礦泉水
訂房資訊 B&B Know
【匯款資訊】
※ 郵局匯款:花蓮國安郵局
※ 戶 名:楊愛玉
※ 代 號:700
※ 帳 號:0091003-0500440
※ 本民宿採電話預約訂房方式,訂房確認成功後,請於三日內預付房價五成訂金,逾期恕不保留客房。
※ 預訂春節客房,請預付全額訂金,謝謝您。
※ 匯款完成後,煩請來電告知交易序號後五碼,或傳真匯款單據並註明:姓名、電話、住宿日期、 房間型態、人數,即完成訂房手續。
【訂房須知】
※ 進房時間:當日下午15:00以後;退房時間:翌日上午12:00以前。
※ 平日:週日~週四 / 假日:週五、週六、連續假日及國定假日 / 定價:農曆春節期間
※ 為維護住宿環境,室內一律禁止吸煙酗酒,並請保持室內清潔,不便處請見諒。
※ 為維護住宿品質,請依房型人數進住,如需加人,每增一人加收400元,請事先告知。
※ 個人貴重物品、請自行妥善保管、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
※ 若需延期或改期住宿請於住宿前五日告知,將保留訂金六個月,並於期限 內擇期住宿,否則視同放棄訂房,改期以一次為限,並請盡早通知,以利安排。
※ 延期住宿:如遇天災 (颱風、地震)
經花蓮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將可辦理延期住宿。
※ 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:( 依據消保會規定 )
a. 預定住宿日前14日取消訂房,可退回全部訂金
b. 預定住宿日前10日至1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70% 的訂金
c. 預定住宿日前7日至9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50% 的訂金
d. 預定住宿日前4日至6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40% 的訂金
e. 預定住宿日前2日至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30% 的訂金
f. 預定住宿日前1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20% 的訂金
g. 預定住宿日當天取消者,不退回訂金。
※ 郵局匯款:花蓮國安郵局
※ 戶 名:楊愛玉
※ 代 號:700
※ 帳 號:0091003-0500440
※ 本民宿採電話預約訂房方式,訂房確認成功後,請於三日內預付房價五成訂金,逾期恕不保留客房。
※ 預訂春節客房,請預付全額訂金,謝謝您。
※ 匯款完成後,煩請來電告知交易序號後五碼,或傳真匯款單據並註明:姓名、電話、住宿日期、 房間型態、人數,即完成訂房手續。
【訂房須知】
※ 進房時間:當日下午15:00以後;退房時間:翌日上午12:00以前。
※ 平日:週日~週四 / 假日:週五、週六、連續假日及國定假日 / 定價:農曆春節期間
※ 為維護住宿環境,室內一律禁止吸煙酗酒,並請保持室內清潔,不便處請見諒。
※ 為維護住宿品質,請依房型人數進住,如需加人,每增一人加收400元,請事先告知。
※ 個人貴重物品、請自行妥善保管、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
※ 若需延期或改期住宿請於住宿前五日告知,將保留訂金六個月,並於期限 內擇期住宿,否則視同放棄訂房,改期以一次為限,並請盡早通知,以利安排。
※ 延期住宿:如遇天災 (颱風、地震)
經花蓮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將可辦理延期住宿。
※ 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:( 依據消保會規定 )
a. 預定住宿日前14日取消訂房,可退回全部訂金
b. 預定住宿日前10日至1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70% 的訂金
c. 預定住宿日前7日至9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50% 的訂金
d. 預定住宿日前4日至6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40% 的訂金
e. 預定住宿日前2日至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30% 的訂金
f. 預定住宿日前1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20% 的訂金
g. 預定住宿日當天取消者,不退回訂金。